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109号部令)、《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编制《宁夏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2020版),现将征集建设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技术新产品类别
新技术和新产品申报涵盖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安全耐久(安全、耐久)、健康舒适(室内空气品质、水质、声环境与光环境、室内湿热环境)、生活便利(出行与无障碍、服务设施、智慧运行、物业管理)、资源节约(节地与土地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绿色建材)、环境宜居(场地生态与景观、室外物理环境)以及新农村建设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新技术或产品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政策,适应行业重点发展方向,能够对我区建设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促进引领作用。
(二)企业所申报新技术或产品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强,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市场发展前景良好,适合在我区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申报的新技术或产品须经工程实践应用,申报企业具有批量生产能力,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技术服务能力较强,信誉良好,无经营活动不良记录。
(四)申报的新技术或产品无权属争议,两家或以上单位拥有共同产权的,应由一家单位提出申报,其他产权共有者提供书面委托申报无异议声明。
(五)申报主体应为注册企业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宁夏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与产品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按项目一表一报,每个项目单独填报;
(二)以下资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授权代理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及产品综合情况介绍;
3.应用技术标准、图集、工法、操作手册、使用维护管理手册、产品说明书等;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国家或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当年度抽样检测报告;
6.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或评估证书、产品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工程应用证明材料(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应用面积、应用效果评价、用户意见、供销合同复印件等);
8.企业及产品实景图片资料(包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成品展示、施工操作、工程应用效果等);
9.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向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主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本着对建设科技进步和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组织、指导所在地企业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三)院校、科研院(所)、区外企业申报建设新技术项目,可直接向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申报。
(四)对无法满足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使用要求的技术与产品,相关单位或个人根据建设技术与产品生产应用发展情况,可以提出限制或者禁止使用建议,填报《宁夏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建议表》(附件2),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五)对申报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确认,通过确认的新技术新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编入《技术公告》向全区发布。
(六)本通知相关附件请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自行下载,网址:http://jst.nx.gov.cn/。或登录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xjnqg.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新奕、张立成 0951-5024041
电子邮箱:nxjsgg@163.com
传 真:0951-502404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国贸中心A座三楼
附件:1.宁夏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与产品申报表
2.宁夏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建议表
电话:0951-5035112 传真:0951-5035112 邮箱:njxjx5035112@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8号虹桥大酒店行政楼4层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